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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yzq [发表时间]:2017-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为完善校院两级督导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力度,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的组织管理,提高本院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简称《马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1、本教学督导组履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督导职责,在本学院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对院长和教学院长负责,以及对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交付的本学院督导职能负责。

2、各督导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完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及时反馈交流和发现情况。

3、认真作好工作记录特别是听课记录,督促马院教学工作进展。

4、配合马院、各专业教研室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5、配合本院一级督导完成对本学院的相关工作

二、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一) 日常教学检查

本督导组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北校区、西校区、白云校区和校本部等思政课的日常课堂教学督导检查,重点是对本学院教师的课堂听课、听取收集学生对马院教师、教学和教师对课堂教学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及试卷档案的检查工作。

(1)教学督导组组织实施督导人员以个人对校区分片负责和组织集体听课两种方式安排课堂督导职责;

(2)完成本学院机构的院长和教学院长布置的督导工作任务;

(3)以及完成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交付的本学院督导工作,尤其是配合学校一级督导对本学院要求的督导工作。

(4)其他教学相关工作的检查,重点是试卷档案的抽查和检查。

(5)认真作好听课记录、客观公正地反馈意见、整理文字汇报和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

学院教学督导组将不定期对各校区的本院教师教学进行听课检查和试卷抽查。

(二)专项检查

(1)做好马院和学校的期初、期中、期末进行的教学专项检查,重点是跟踪课堂教学;

(2)针对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学校督导组以及本院对教学中出现的教学、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突出问题安排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内容提出方案意见建议,报本学院教学主管院长。

(3)参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评估检查。

三、 二级教学督导组织管理

马院督导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长依据相关条例确定,在主管院长的授权下实施二级学院的督导小组的组织管理。

1、听课

(1)安排方式

督导成员学期初第一周重点监控教学秩序,学期内结合个人听课任务选择听课对象,学期内集体安排听课三次;

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主管院长、学校教务处及一级督导组确定的被听课教师的课堂的听课,及时进行意见分析并报本院主管教学院长以及报教务处。

(2)督导听课要求

每位督导听课时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尊重任课教师,不得干扰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进出课堂。

2、教学的督导管理

(1)教学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正并继续跟踪。

督导中对听课和试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互相交流分析,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马克思主义学院主管院长。

对学校一级教学督导组提出的情况,进行听课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问题需单独进行分析,及时沟通并提出整改措施

(2)建立教学督导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须与任课教师当面交换意见,听课结束应及时交流评价反映课堂教学情况。

院级教学督导的重要教学检查、听课、信息反馈、教学事故处理等情况,应在学院教学例会上通报。

3、督导工作纪律

(1)参与督导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督导检查情况。

(2)对参与教学督导工作不认真的人员进行批评处理。

4、建立本院的一级督导沟通机制

通过本院一级督导跟踪教务处与学校一级督导的工作任务、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本院一级督导反馈本院教学信息及情况处理。

四、其它

本细则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属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