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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年度考核和2014年-2017年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学校《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2017年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方案》已印发,为切实做好全校教职工2017年年度考核和2014年-2017年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办法

1、中层干部的考核依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广师党委[2018]3号)的有关规定施行。

2、非中层干部的考核依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师院[2018]55号)的有关规定施行。

(三)具体要求

1、我院2017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按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掌握。各单位优秀名额按本单位非中层干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分配。

2、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在2018年3月16日前完成,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资料送组织部干部科(本部办公楼606室);非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资料送人事处劳资科(本部办公楼305室)。

3、《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考核单位审核意见”、“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一栏由组织部填写。非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考核单位审核意见”、“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一栏由人事处填写。

4、联系人:邝绮琳(组织部),联系电话:38265463

黄海铸(人事处),联系电话:38265625(内线7797)

二、2014-2017聘期考核

(一)聘期考核依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2017年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方案》(广师院[2018]62号)的有关规定施行。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在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聘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聘期考核相关材料(聘期考核附件2-7及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请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本部办公楼312室)。

2、聘期考核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到各单位。

3、联系人:王琴琴(人事处),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1.年度考核相关资料(内网访问)

2.聘期考核相关资料(内网访问)

                                                               人事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