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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 [发表时间]:2017-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9-2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7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教师团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遴选名额和范围

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教学单位教师团队积极组织创建、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2.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教师团队的业绩进行审核。

3.学校组织评审。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文件基本要求和创建指标,将本单位优秀的教师团队推选出来。请于2017年9月29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inrsc@163.com

                                        联系人:王琴琴 联系电话:3825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