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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计划生育请假表

发布者:y [发表时间]:2017-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计划生育请假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务/职称

请 假

事 由

请假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生 育 假

节育手术假

生育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98天

取环

2天

生育奖励假

80天

放环

3天

难产(剖腹产)

增30天

女方结扎

30天

引产或钳产

增15天

男方结扎

1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

增15天

施行输卵管复通术

14天

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15天

施行输精管复通术

14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30天

说明:

1、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2、申请生育假、节育手术假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怀孕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42天

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75天

顺延寒(暑)假天数

寒(暑)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哺乳假

共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陪产假

共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

办公室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销 假

时 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1、请假表一式三份(可复印),人事处劳资科、计划生育办公室、所在单位各存一份。

     2、请假人假期满后应及时向人事处劳资科和所在单位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