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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23 [来源]: [浏览次数]:

   广师工〔2018〕2 号

各分工会:

   为庆祝“三八”妇女节,凝聚学校女教职工力量,激发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促进学校创新发展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今年“三八”节期间,学院工会将按3月份在职在编女教职工(含人事代理)每人100元活动费的标准向各分工会下拨专项活动经费,具体活动由各分工会自行组织。相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有益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1、开展女职工的“三八节”活动应该以文体活动的形式开展,不得以春游的活动形式开展。应有具体活动内容,形式如女职工插花比赛,女职工演讲比赛,登山比赛、阳光竞步比赛等。

  2、分工会组织外出集体活动的,须提前填写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提前做好审批工作。

  3、各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需设置奖项的,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各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个人奖项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最

高不超过300元,团体奖项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队最高不超过1200元。

   各分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纪念品。如发放活动纪念品(奖品),分工会须制表并实名签收(见附件2),签收表和购物发票需有经手人、验收人和分工会主席的签名,报账时除提供发票外,还须附上纪念品或奖品的签收表。

  4、各分工会对因参加文体活动而误餐的会员可从下拨的专项经费中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35元/人/餐。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补助,市内交通补助标准为15元/人/天。误餐和交通补助请按财务处制作的规范报销单填写。

  二、该笔经费须专款专用,单独列支。学院工会将按额定标准予以审批,超出额定标准的金额由教职工自行支付。

  三、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务必于4月30日前到学院工会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附上本分工会在职在编女教职工名单。开展活动的新闻报道(附图片)发至学院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

特此通知。

                     工 会

                2018年3月6日